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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会受理哪些专利纠纷案件?
发表于2017-12-28 13:43:00 放大 缩小

专利纠纷的类型有哪些?

  1、专利申请权纠纷;

  2、专利申请公布或公告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创造的费用纠纷;

  3、关于实施强制许可使用费的纠纷;

  4、专利侵权纠纷;

  5、专利权归属纠纷;

  6、专利许可或专利转让合同纠纷。

  专利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解决专利纠纷的渠道是多方面的,我国《专利法》规定了协商、诉讼、专利管理部门调处等方式。

  1、协商。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2、专利管理部门调处。专利纠纷当事人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管理机关,是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专利管理机关。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3、诉讼。专利纠纷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记住:人民法院受理下列专利纠纷案件:

  1、专利申请权纠纷案件;

  2、专利权权属纠纷案件;

  3、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

  4、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

  5、假冒他人专利纠纷案件;

  6、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费纠纷案件;

  7、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设计人奖励、报酬纠纷案件;

  8、诉前申请停止侵权、财产保全案件;

  9、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案件;

  10、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维持驳回申请复审决定案件;

  11、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决定案件;

  12、不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实施强制许可决定案件;

  13、不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实施强制许可使用费裁决案件;

  14、不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行政复议决定案件;

  15、不服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行政决定案件;

  16、其他专利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