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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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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
说明:1、 此书式是供申请人依照《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时使用的申请书样式。申请人只需按此申请文书样式要求书写申请书,不受此文书样式篇幅限制。 2、 申请人按此文书样式提交纸质的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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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
本章共4条,对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作了规定。本章的章名,原来为“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本次修改为“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修改前的本章,共3条。本次修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将原来“撤销”注册商标,统一改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二是删去原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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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撤回商标注册申请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在其申请注册的商标核准注册之前,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回该商标的注册申请。 二、办理途径 办理撤回商标注册申请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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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发商标注册证
一、申请条件 《商标注册证》遗失或者破损的,商标注册人应向商标局提出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及时申请补发。 二、办理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三、办公地址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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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注册商标
一、申请条件 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注销手续。 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经商标局核准注销的,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或者该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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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的登记 、变更、延期以及注销
一、法律依据及申请条件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共同向商标局办理质权登记。 质权自商标局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商标局对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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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续展注册商标
一、法律依据及申请条件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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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
一、法律依据及申请条件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二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 1、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共同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2、因继承、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等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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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变更
一、 办理依据及申请条件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办理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申请人已经提交注册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其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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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商标异议申请
一、申请条件及办理依据 提出异议申请应符合《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主体资格。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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