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图书出版者经作者许可,可以对作品修改、删节。
(2)报社、期刊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对内容的修改,应当经作者许可。
客户服务热线
18925061858
QQ咨询
微信咨询
扫一扫,关注我们
在线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