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狼2》成为最近的票房大赢家,截止目前《战狼2》票房已近40亿,已打破去年《美人鱼》创造的33亿总票房记录,成为国内总票房第一。
但是你知道吗?这么成功的《战狼2》却在上映之前就遭到起诉,称其涉及侵权,并且传言险些被禁播。
2017年5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武汉传奇人影视艺术有限公司起诉吴京旗下的北京登峰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未经授权擅自改编制作《战狼2》,未经授权擅自使用“战狼”商品名称等侵犯著作改编权及不正当竞争案。
武汉传奇人影视公司的诉讼请求包括1000万元的经济赔偿,以及在影院、电视台、视频网站停止播放《战狼2》等。
但是吴京对于诉讼的事情却非常自信,并表示:“交给公正的法律去判决,法律自会还给我公正。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
你们还是太嫩了
吴京这么自信的原因很简单,因为法律是站在他这边的。
据了解,吴京作为大股东的北京登峰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从2014年就开始注册“战狼”的相关商标和版权。
吴京更是一个商标狂人
中国商标局显示,吴京作为实际控制人的北京登峰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计拥有57件商标,包括战狼的标志图形和中文,以及吴京的签名商标等。
吴京还注册了六个名叫CPLASF的商标。
而CPLASF竟然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特种部队的简称......
《战狼3》的版权都已经注册
从国家软件登记中心可查,从著作权上来看,3年来,吴京陆续登记了“战狼中队袖标”等文字和美术作品14件:
2015年年中,《战狼2》文字作品和《战狼3之末日屠城》文字作品已经登记(疑似剧本);
其中包含影视衍生品--主要是美术作品《战狼展翅》、《犯我中华虽远必诛》、《战狼展翅》、《战狼盾牌》、《战狼手表》、《战狼狼头》、《狼牙挂坠》等。
现在大家明白为什么吴京面对侵权的起诉这么淡定了吧,人家根本就是一个优秀的创业者,早在2014年,就已经开始布局“战狼”这个品牌的知识产权保护了。
现在随着《战狼2》的爆红,吴京不仅不用担心被侵权起诉,还可以利用“战狼”这个品牌开发周边衍生产品,票房赚的盆满钵满的同时,后续还有不少商机可以挖!
全方位知识产权保护已成未来趋势
未来的商业竞争其实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一个热门品牌、一款爆款产品必须进行商标、专利、版权等全面的知识产权保护,不然就会面临各种侵权和抄袭,给企业造成极大的损失。
所以我们在欣赏《战狼2》电影的精彩,惊讶《战狼2》创造的票房奇迹的同时,不要忘记具有商业头脑的吴京,对“战狼”进行的全方位知识产权保护,更不要忘记成功总是青睐有准备的人。